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株洲市水弹性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立法专班第一次会议召开

发布日期:2025-06-01 01:25:48 作者:开云在线登录网页版 点击:

  3月13日,株洲市水弹性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立法专班第一次会议召开。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会才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飞勇出席会议并讲话。市人制委主任委员、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张胜全主持会议,市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、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立法工作专班成员参加会议。

  会上,市住建局、市司法局就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的起草、审查情况作了汇报,市人大环资委介绍了专门审议情况。

  刘飞勇指出,在市人大主导下,市直有关部门围绕水弹性城市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难题,展开了大量深入且卓有成效的工作,并精心进行了制度设计。同时强调:一是立法过程中征集的宝贵意见,立法专班务必充分吸纳,精准聚焦核心问题,全力确保法规内容具有操作性和实效性,能够切实解决实际问题;二是要加快立法进度,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,急需法规给予有力支撑;三是此次立法意义非凡,法规出台后,政府及其有关部门、建筑设计企业以及社会公众都必须严格遵守、坚决执行,切实维护法律的权威性,推动水弹性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依法依规、稳步有序地开展。

  刘会才要求:一是提高政治站位,增强做好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立法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。专班成员需勇于担当,积极作为,扎实有效推进立法工作。二是狠抓责任落实,确保立法工作高效推进。市住建局作为牵头起草单位,市司法局作为政府的法制机构,需在后续立法调研、征求意见、修改等所有的环节积极履职。市人大常委会要充分的发挥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,环资委应发挥 “专”的优势,以专业视角审慎考量条款的可行性与科学性,提出专业审议意见。常委会法工委要发挥 “统” 的职能,从宏观层面把握立法方向,确保法规草案契合上位法要求,与其他法律和法规有效衔接。三是强化质量意识,确保立法质效水平。要通过深入开展调研,全方面了解水弹性城市建设管理的真实的情况;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,充分吸纳不同群体的合理建议;要高质量审议条文条款,使最终出台的法规切实可行、发挥实效,真正成为指导和规范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有力武器。四是注重统筹协调,形成立法工作整体合力。市人大常委会与市人民政府建立双组长领导机制,组建立法工作专班,旨在打破部门之间的壁垒,加强沟通协作,及时、高效解决法规草案审议中的问题,形成较为强大的立法工作合力,一同推动株洲市水弹性城市建设管理立法工作顺利完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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